公告日期 109/05/05
公告標題 個人定期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交通費報支事宜

檔案下載:【定期票搭乘運輸工具交通費報支.pdf】

公告內容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4月24日主預字第1090101091號函,有關機關員工因公務需要使用個人定期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(飛機、高鐵、船舶、汽車、火車、捷運等)之交通費報支事宜:...依109年1月9日編訂「國內出差交通費報支相關事項問答集」釋例,覈實報支即應以「實際搭乘的交通工具」和「實際支付的金額」來報支。...又考量定期票採無限搭乘方式,爰當次搭乘費用難以認定,且搭乘時並無實際支付當次交通費事實或產生額外費用負擔,依上開交通費覈實報支意旨,不得報支交通費。